在朔州看守所,此次事件的犯罪嫌疑人———销售假酒的杨万才对记者说,在他经营酒类长达3年的时间里,卫生防疫、质量检测等政府职能部门从未去检查过。
我们在朔州采访朔州市卫生防疫站站长翟伟时,翟告诉记者,按有关规定对散白酒经销企业应作定期检查。但由于人员编制不到位,现在还难以做到。
这次造假酒的主角之一、山西省文水县胡兰镇贯家堡村村民王青华,1989年曾因制造冒牌酒被判刑一年。
村支书孟云龙是该村土生土长的干部,曾在该村任7年多的副村长。问及王青华在该村造假酒的情况,孟书记说“我不太清楚”。
孟锁扣是该村的村长,孟村长说王家的情况他不太了解,出事以前他从来没去过王青华家,出事后每天都来看一看。
记者在该村采访时发现,挨着王青华家的几个村民院子里均有土造的蒸馏设备。知情者告诉记者,这些村民亦都无照长年从事酒类生产。事实上,正是这些无照生产白酒的土作坊,成了酿造毒酒的温床和基地。如果事先和平日能严格管理,有所防范,事件何以发生?
山西省委书记胡富国气愤地说:村里有人造假酒,乡党委书记、乡长、村支书、村长居然不知道!我不相信!
记者在太原市采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时,对甲醇中毒案屡次发生表示不解,该官员表示,甲醇在我国并未作为专控商品对待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从生产到销售管理难度很大。这是否意味着尽管假酒伤亡案屡屡发生,且每次都有甲醇问题,但事实上并不能保证不再发生类似的事件?
我国白酒生产厂家过多过滥的问题非常突出。特别是名酒厂家周围,假酒生产风起云涌。目前登记在册的白酒生产厂家就有46000家,且有不计其数的未登记的“家庭小厂”。江苏一个小镇就有酒厂百余家。大厂周围的小厂星罗棋布。与此同时,流通秩序相当混乱。全国打假办副主任叶柏林说,在山西调查假酒案时发现,有些经销商连账本都没有,只有何人欠了钱的记载,酒的去向,一概不明。可以说,山西这一恶性事件是某些地方长期以来搞地方保护、打假不力的一次大爆发。事件的发生看似偶然实属必然。(《中华工商时报》98.2.9刘坚何力文《法制日报》98.2.10韩乐悟文)